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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28 来源:中国科学报 作者:郑金武

中国科学报头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有“门道”

“研发和转化人员获得奖励稳步提升。”这是日前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以下简称《报告》)中的一个亮点。

《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3450家公立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总金额152.4亿元。从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来看,个人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金额53.1亿元,其中研发与转化主要贡献人员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总金额47.6亿元,奖励个人金额的比重达到89.6%。现金和股权奖励科研人员7.4万人次,比上一年增长1.7%,人均奖励金额7.1万元。

既然奖励力度如此大,那么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个人和团队积极性是否会增加?获取奖励又有什么“门道”?

“我们愿意去市场转化”

“我们愿意将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拿出实验室去市场转化。”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北京市劳保所)副研究员姚晓晖坦言,像北京市劳保所这样的应用型研究机构,就应该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在参与公司发展的这几年中,我们增加了与客户对接的机会,接触了大量的行业现实需求,这对我们的科研工作也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姚晓晖和团队长期从事博物馆安全管理方面的研究,经常需要接触一线客户。

在相关研究课题的支持下,姚晓晖团队对安防系统相关技术进行集成,设计了一整套数据交换的规则,开发了相关软件技术平台,先后在首都博物馆、孔庙、国子监等场所推广应用。

为了更好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姚晓晖团队以其持有的“博物馆安全监测与应急指挥专有技术”知识产权,入股成立北京北劳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我们以无形资产评估作价500万元入股,其中70%的无形资产(350万元)奖励给团队,其余的30%(150万元)归北京市劳保所所有。”姚晓晖期待着公司发展壮大后,科研人员每年可以享受分红。

“我们是应用学科,从选项目开始就瞄准国家和社会需求。”北京交通大学机电学院教授韩建民团队的“轨道车辆钢质制动盘专有技术”成果,经第三方评估机构估值后作价入股到某轨道交通科技公司。

“按学校规定,该技术所获得股份的9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团队,剩余10%由学校资产公司代表学校持有。其中,成果完成团队的内部收益分配,由团队负责人负责。”韩建民透露,该成果转化形成的列车刹车盘产品今年将上市销售。

将部分权力赋予发明人

不难发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人员正在通过成果转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收益,而这一切有赖于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实施。

北京2020年1月实施的《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提出,“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持有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应当由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我国科技成果的产出数量与转化数量并不匹配,一个重要原因是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的改革不到位,导致成果转让、合作、授权等活动不能顺利进行,科技成果利用效率不高。”北京方迪经济发展研究院高级咨询师李柏峰表示,赋予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成为推动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要动力。

2020年10月,科技部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北京工业大学、积水潭医院等全国40家单位入选试点。

为推动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北京工业大学针对有转化可能的职务科技成果,明确专利评估、专利授权转让以及收益分配流程等。

“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在实施方式和内容上的创新与突破,不仅是对以往科技体制改革的补充和完善,也是对现行制度的一次大胆尝试和创新。”北京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杨登才表示。

“在产品研发早期,研发经费不足是多数科技创新产品共同的问题,强行要求企业支付科技成果转移费用,可能影响成果转化。而很多成果早期的市场价值难以量化估算,作为企业及医院双方均无法准确对成果授权具体费用达成一致。”北京积水潭医院科研处处长于洋告诉《中国科学报》,将相关权力赋予发明人团队,让发明人团队有更多自主性,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记者从北京积水潭医院获悉,该院矫形骨科副主任医师张昊华团队根据多年临床经验,联合相关企业共同设计研发了“移动智能动作监测骨科康复指导仪”。在产品研发过程中,联合研发企业投入研发经费约161万元。随后,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生命与健康产业研究院作为投资方进行了首轮现金投资,支持科技成果进一步转化落地。

李柏峰也表示,通过赋权的试点工作,将部分权力赋予科技成果发明人,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由成果发明人去推进转化对接,可以使转化方式更灵活,转化进程更具有动力。

不像当初想的那么简单

从目前的实操情况来看,在成果转化收益中,以股权形式奖励给研发和转化人员的占多数。但这样的收益要想变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还有待实施细则的不断完善。

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刘建兵是该中心老年健康领域的学科带头人,主要研发智慧健康居家养老服务技术。记者获悉,刘建兵团队的部分技术已经实现成果转化,技术成果评估500多万元作为无形资产入股成立公司,其中80%股权奖励给了科研团队。

刘建兵告诉《中国科学报》,从科研成果转化的形式来看,最理想的方式是“研产”紧密合作,采用“货币+股权或其他长期收益分成”的合作机制。“货币是对已完成成果的阶段性价值和前期努力的补偿,股权或其他长期收益分成使科研人员与企业建立紧密的关系,持续支持成果的产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实现紧密的分工合作。”

入股成立公司后,姚晓晖觉得许多事情并不像自己当初想的那么简单。“在现实的成果转化过程中,科研人员需要学习了解的东西还很多。”

姚晓晖表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到哪一步了需要做什么、以什么样的流程开展工作最合理,科研人员事先并不清楚,都需要在碰到问题时具体去探索解决。“我们希望能有一个成果转化操作清单,告诉我们每一步具体要做什么,该执行什么样的标准。有了这样的实操程序,科研人员会少走很多弯路,不至于浪费大量时间。”

“总体来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已经很完善了,但政府应该进一步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使科研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有更明确的依据,使工商、税务、科技等各个部门都能更好衔接。”刘建兵认为,只有各方面理顺,科研人员才能真正从成果转化中得到切实的激励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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