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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12 来源: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网:北京交通大学周耿 “无为”:道家核心价值观

人类的全部行为活动无外乎处理三对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身与心的关系,而价值观即为人处理这三对关系所依循的原则与方法。就道家而言,“道”便是人处理与外部世界及自我关系的原则,“道”的根本性质是“无为”。换言之,“无为”或者说顺其自然是道家处理三对关系的总原则。

“道”通过支配“气”来生成包括人在内的万物。人类最初无知无欲,随着意识的发展,逐渐有了物我之分,视大自然为外物,利用自然以满足自身的欲望。在道家看来,人与自然是一个互相感应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以“气”为基础:人类多欲多为,将影响到自然界阴阳二气的和谐,而一旦自然界阴阳和谐的状态被打破,反过来又将扰乱人类生活的正常秩序,使得人类的情欲更加过度,从而造成恶性循环。人背离自然以求取自身的壮大既不可行,便应转而顺应自然、效法自然以求获得自然所蕴含的力量与智慧。敬畏自然、效法自然的必然结果是爱护自然。“藏金于山,藏珠于渊”的道家生态智慧将为建设美丽中国带来启示。

道家不仅主张在处理与自然界的关系时顺其自然,还主张把自然无为的原则运用于人类共同体,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道家看来,统治者多欲多为是造成人际关系冲突的主要原因:尚贤、提倡功利性仁义激起了人们的竞争之心,礼义遍行使得权威被强化而正当权利被压抑。为实现理想的人际关系,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君应遵循“无为”的原则,顺应、保护好人们的本性,不“尚贤”,不利用权力人为地给人性添加功利性价值,让老百姓“自化”、“自为”。道家学者在吸收、反思儒家德治与法家法治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实现理想人际关系的现实手段:从道的层面对德治与法治予以改造、提升,提倡“至仁”、“至礼”,以法治国、循名责实;就个体而言,在为人处世中,虚己待物,知雄守雌,行“至仁”而不求报,循“至礼”而不别人我,顺物自然而立于独。

顺应万物的本性还须顺应自身的本性,换个角度说,只有顺应了自身的本性才能顺应万物的本性。人的生命根源于道与气,身(形体)来自气,身之生灭即气之聚散;心(精神)源于道,起始清静,与性为一。唯有学道、养气以复性,才能达到与道合一、与天同气的理想境界。就身、心关系而言,心极易随外物变化,难清而易浊,身、心之间交互影响:心凝则形释,形解则意消;神全则形全,形全则神全。人的身体好比一所住宅,心好比这所住宅的主人,主人的行动不免受到住宅的限制:住宅有毁坏,身体有死灭,死亡给心带来了畏惧和焦虑;名利是人衣食所在,为了奉养身体,人不免有了名利之心;衣食厚薄为世俗礼义所裁制,于是又有了礼义之心。凡此三种,归结为身对于心的束缚。

心有束缚便求解缚,“道之真以治身”,治身首在外物:淡泊名利、看轻生死,以心使身,齐是非、一生死,用精神力量转圜身体所带来的束缚;然而,齐物以去情,犹有物在,唯有通过“坐忘”以忘是非、忘利害、忘生死,才能物我皆忘,身心交融;至此废心用形,无一毫成见于心,无一毫成见于人,无一毫成见于物,天地人我,皆致中和。

综上,“无为”(顺其自然)是道家价值观的核心:人从大自然中领悟到“无为”的处事原则,并用来处理人与人、人与自我的关系,最后达到顺人顺己的“太和”之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精神与文化的灵魂,道家“无为”的政治思想、“自化”的教化观念、“坐忘”“心斋”的身心修养论、“藏金于山”的生态智慧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思想文化资源。

(作者单位: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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