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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这5年】改革完善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作者:   时间:2017-09-06   点击数:

编者按:过去的五年,对于北京交大人而言,是砥砺奋进的五年,也是全面拓展提升的五年。这5年,学校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坚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抢抓重大机遇,既坚守大学之本,又不断与时俱进,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在助推国家战略中展示了“交大特色”、刻下了“交大烙印”、传递了“交大力量”。盘点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各项工作的“成绩单”,我们会发现,这张由全体交大人书写的试卷,正在用一组组有力的数据、一个个崭新的变化,向世人展示着北京交大人的自信和品格,传递着一所百廿名校争创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决心和勇气。

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学校事业快速发展,为完善学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2016年3月份,学校将原房地产管理处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合并,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处,统筹实施全校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负责工作包括:货物及服务采购;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公用房屋、房地产、人防工程、仪器设备等国有资产管理;同时,在既有的工作职能基础上,新增学校经营性资产运营状况监管职能以及后勤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能。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相关工作主要成绩如下:

(一)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厘清固定资产现状

2016年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全面清理、核查学校固定资产情况,建立设备及家具、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明确我校固定资产的权属范围,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厘清经营性国有资产明细,并在系统中完成上报工作。

(二)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2016年6月因学校机构调整及部分职能部门职责变化,同时根据国有资产规范管理要求,学校对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组成部门进行调整,并将国资委办公室由设在财务处改为国资处。学校逐步建立了“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学校国资委对全校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统一领导,国资办在学校国资委的领导下,负责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学校各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和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出台相关文件

在2011年出台系列仪器设备、实验室及招标采购文件基础上,陆续出台《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论证办法》、《北京交通大学租赁校外公用房屋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交通大学职工住房物业服务和采暖补贴实施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四)规范设备采购申报程序,切实执行阳光采购

货物采购金额逐年增加,从2012年的7790余万元增加至2016年的13404.65万元,并将材料和服务纳入我校政府采购范围。严格把关进口设备的各个采购程序,2016年度完成我校50万元以上进口设备的核对工作,并上报教育部采购中心备案,简化进口产品申报流程,提高了进口设备购置效率。

(五)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实验队伍建设

制定《实验技术人员编制核定与岗位设置办法》,核定“十二五”期间学校各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制定学校《优秀实验室评选办法(试行)》和《优秀实验人员评选办法(试行)》,奖励成绩突出的实验室和个人。开展实验技术人员课题立项,2012年至2016年,课题立项累计达94个。

(六)完成党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2014年12月底开始对全校行政办公用房使用现状进行梳理。2015年1月初上报首次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全面清理整改工作之后,共腾退办公用房2187.46㎡,其中办公室2132.89㎡,服务用房54.57㎡。

(七)顺利完成东11楼的搬迁和回迁安置工作

2013年5月完成东11楼的搬迁安置工作,为搬迁户发放临时安置补偿费,保障了职工住宅建设的顺利进行。新建住宅一期建设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及时完成所有87名搬迁户的回迁工作。

(八)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实验室安全及仪器设备管理

自主设计搭建的“北京交通大学安全知识培训及考核平台”已全面常态化运行。构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完全共享。升级仪器设备管理系统,精准和细化仪器设备的名片式管理。

(九)推行物业费及供暖费改革

出台《北京交通大学职工物业服务和采暖补贴实施办法》(校发﹝42﹞号),教职工的物业费和供暖费补贴将按照职称、职务及标准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2016年度发放物业费、供暖费补贴的教职工合计近3000人、离退休职工1800余人,采暖补贴1171万余元、物业服务补贴644万余元,代扣家属区采暖费328万余元。

(十)进一步完善新建住房配租使用方案

2015年开始,起草新建住房配租使用方案,向上级主管部门咨询了解有关政策,研究配租方案的有关条款,积极组织配租工作委员会会议,并做好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截至2016年底,已完成新建住房由配售变更为配租的批复立项变更手续,拟订了《新建住房租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根据教职工类别分别召开了数次校内座谈会,征求并汇总了有关意见和建议,提交新建住房租赁委员会讨论,并修改配租使用方案。

(十一)交大附小迁建工作

2012年至2014年,完成了交大附小新址地上建筑物的全部拆除工作;2016年完成了交大附小新址的建设工程;下一步将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交大附小的搬迁、清理工作,并合理规划和利用小学内原有用房,进一步扩大我校办学空间。

(十二)威海校区资产管理工作

截至2016年底,已完成划转资产核对工作和教职工周转房租赁工作,并推进房屋产权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