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我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和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建设工作布置会在思源楼712会议室召开。校长宁滨和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吾佴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贺代平主持。
我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按照围绕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分两批实施。第一批实施的单位主要是与人财物有关的招生(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处、远程于继续教育学院)、基建、采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校医院)、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等部门,其余单位为第二批。此次参会的为第一批12家单位和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建设有关的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等共计15个单位的正职和工作人员。
会上,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副处长王宏军对廉政风险防范和基本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吾佴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两方面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是教育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干部素质和管理水平等重要工作的组成部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注重预防、突出重点、强化过程管理和自我完善。参加会议的都是我校的重点单位,各单位要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举措,认真理清岗位职责,梳理工作流程,确定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纪委监察处的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迎接上级检查。
校长宁滨代表党委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了四点要求:第一要高度重视,不走过场,认真查找风险点;只有重视了,廉政风险分析才能到位;要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做到全员参与。第二要落实责任,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领导责任,把风险点转化为工作责任,责任到人。第三要突出重点,从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入手,做到抓大不放小,原则问题不让步。第四要重制度建设,通过健全完善制度,防范廉政风险,使我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制度建设上一个台阶,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和制度建设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改的重要内容,推动我校一流研究型大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