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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2-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宪法在校园里“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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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鹏 本报通讯员 袁芳 《 光明日报 》( 2014年12月05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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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学院学生在给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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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小学生们讲解法徽的构成及意义。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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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在阅读免费获赠的宪法。 CFP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4日上午,北京景山学校里传出了诵读宪法的声音。在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教育部在北京景山学校举行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同一天,江西、四川、海南等各地学校也都举行了形式多样的国家宪法日教育活动。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有一个习惯,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带上一本宪法。他对宪法中的条款熟记在心。在他看来,这本薄薄的小册子表达了我们民族的历史、现实和未来,承载着“共和国的价值观”。“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体现了我国宪法的民主精神。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心中要对宪法充满敬畏。”
 
景山学校校长范禄燕表示,青少年宪法观念和法律素质,关系建设法治国家的前途。该校会依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
 
在北京交通大学的校园里,同学们参与宪法日活动的热情同样高涨。该校巧妙运用新媒体,将活动内容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中。“充分考虑到年轻人的特点,在设计活动的时候尽量贴近同学们的习惯和兴趣”,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学生王佳伟和施韵参与了活动的组织和策划。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出席国家宪法日校园主题教育活动时指出,要突出宪法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并积极探索符合青少年认知能力和特点的宪法教育内容和方法,让宪法精神和法制观念深入学生内心,体现于学生行动之中。
 
当天,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正式启动了全国范围的“网上学宪法”活动,专门开设了“法学大家讲宪法”精品课程栏目。
 
    (本报北京12月4日电 本报记者 陈鹏 本报通讯员 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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