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建立高效的科研经费报销管理机制,切实体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我校经第五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对《北京交通大学民口纵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等14个管理文件进行修订。此次修订主要从科研经费使用环节入手,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预算调剂自主权,减少科研经费报销各类证明材料,缩减审批环节,简化报销流程,切实解决“报销繁”问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9〕8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等文件要求,财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国资处、国际处等五部门组成工作小组,从3月5日开始,对全校十余个学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现场调研。工作小组广泛听取一线教师和二级单位分管负责人对科研项目公务卡使用、会议费报销、咨询费发放、发票借用、差旅费报销、出国报销、采购服务和货物等审批程序提出的意见建议,多次召开协调会,形成文件修改稿提交学校审议。
下一步,学校将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通过召开培训会、印发答疑手册、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让广大科研人员及教职员工更好地理解和正确把握相关政策,确保各项新政策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