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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13

 

北京交大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

《北京交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校发〔2018〕21号)

及常见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8-06-13 11:10:50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财经和税务的相关管理规定,提高学校财务管理和财务服务水平,规范各类报销业务,北京交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正式印发了《北京交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校发〔2018〕21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及相关细则。新旧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围绕新《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具体内容,结合全校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

1、能否介绍一下新《办法》相比旧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

《北京交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校发〔2018〕21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已于颁布之日起实行,相比于原《北京交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财通〔2007〕3号),主要有以下变化:

(1)明确报销业务政策依据(第五至第七条)。

(2)对报销业务主要涉及的22项经济科目的范围和定义进行简要解释(第八条)。

(3)对目前执行的报销付款方式进行简要介绍(第二十五条)。

根据税务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取消原办法中办公用品、资料、材料费单张发票或连号发票金额超过500元(含)需要附明细清单,500元以下不需提供清单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4)提高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入账标准、调整入账范围[见本办法第二十八条和《北京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管理办法》(校发〔2018〕20)]。

(5)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纳入管理范围[见本办法第二十九条和《北京交通大学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校发〔2018〕22号)]。

(6)新增汽车汽油费(电费)及停车费报销规定(第三十条)。

(7)新增通讯费报销规定(第三十一条)。

(8)差旅费报销中,要求机票行程单和登机牌同时提交(第三十二条1)。登机牌包括:机场打印或网上值机打印或经行程单左下方网址查询并打印或其他可证明已乘机的资料。

(9)对合作方提供城市间交通费或住宿费和对城市间交通费丢失的报销做出具体要求(第三十二条8)。

(10)对培训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的报销要求及报销标准作出详细规定(第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八、四十一条)。

(11)对报销假发票的规定(第五十三条)。

(12)对常用报销单(不包括其他文件涉及的)纳入管理办法(附件1-9)。

2、请介绍一下新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1)2017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公告中规定:“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2)近几年国家其他财经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新要求。

3、新办法中所表述的科研经费的范围是什么?

新办法中的科研经费包括横向科研(经费号530结尾)和纵向科研经费(经费号531、533、534结尾)及各类科研预研基金项目。不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号536结尾)和科研基金(经费号532结尾)项目。

4、如何区分所采购的物品属于办公用品费还是材料费?

一般用于日常办公且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例如办公文具、录音笔、打印机、电话、计算器、优盘、移动硬盘、家具等计入办公用品费。

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文艺用品、体育用品、实验用仪器仪表、电脑配件(例如:鼠标、键盘、内存、硬盘等)、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实验小动物等计入材料费。

通俗一些的讲,大家可以这样理解,以500元为界线,单价小于500元的办公用品和材料(除科研经费要求总价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材料费需要入库单外),可直接报销。

而单价大于等于500元的办公用品和材料,就需要按照新办法区分为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

5、那么请问,什么是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对于单价大于等于500元的办公用品和材料,怎么区分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什么情况下填写《北京交通大学低值耐用品报增单》、《北京交通大学易耗品入库单》或是《科研材料入库登记表》?

新办法将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纳入管理范围,如何进行分类,容易让大家产生一种误解,认为低值耐用品都计入办公用品费,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

对于问题4中提到的记入办公用品费和材料费的物品,若符合单价达到500元及以上,能独立使用超过一年,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的用具设备,都属于低值耐用品。无论使用何种经费,须提交《北京交通大学低值耐用品报增单》与发票等一同报销。

对于问题4中提到的记入材料费的物品,若符合单价达到500元及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保持原有形态,随使用而消耗,消耗完成之后无残余价值的材料,都属于易耗品。使用非科研经费报销的,须提交《北京交通大学易耗品入库单》,凭入库单与发票等一同报销。单价达到500元及以上或总价1万元及以上使用科研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校科研基金除外)报销的,须提交《科研材料入库登记表》,与发票等一同报销。

6、对于增值税发票,单价指的是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

增值税发票一般有两列金额:不含税金额和税额。新办法中的“单价”指的是含税价格,需要用发票上的不含税价格和税额合计计算得出。

7、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市内汽车汽油费(电费)报销行车记录单》(以下简称行车记录单)?

学校市内汽车汽油费(电费)报销涉及的出行业务,可以分为科学研究业务出行和教学、行政管理等非科研项目(含基本科研业务费、校科研基金)出行。

第一,对于科学研究业务出行,按各类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及科研项目预算办理报销业务。如果科研项目预算允许支出汽油费,报销时可以不用填写行车记录单。

第二,对于教学、行政管理等非科研项目(含基本科研业务费、校科研基金)出行,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有《北京交通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7〕27号)中学校授权的公务用车,发生的汽油费等相关支出,列入车辆运行及维护费,不需填写行车记录单;

(2)对于公务用车以外的,因各项业务或公务活动需要而发生的出租车费等,按照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需填写行车记录单;

(3)个人使用私有车辆执行公务发生的市内汽车汽油费(电费)、临时停车费、过路过桥费,作为市内交通费按标准据实报销。汽车汽油费(电费)报销金额,须由经费负责人按照执行公务发生的里程和油(电)耗标准自行计算,并填制行车记录单,与发票一同报销。

对于行程记录单计算后的金额小于发票金额的情况,按行程记录单金额限报发票;对于行程记录单计算后的金额大于发票金额的情况下,按发票金额报销。

8、教学、行政管理等非科研项目(含基本科研业务费、校科研基金)如何报销过路过桥费?

对于教学、行政管理等非科研项目(含基本科研业务费、校科研基金),过路过桥费不可以单独报销。与开车相关的过路过桥费须和同行程的汽油费、临时停车费等一同报销;与租车相关的过路过桥费须和租车发票或出租车票一同报销。一般一张过路过桥费发票对应一张出租车票,即出租车票和过路过桥费发票应是同日期的。

9、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北京交通大学预存通讯费报销申请单》?

学院的业务费、行政办公费、党建经费、学生活动费、工会经费和机关部处的办公费、业务费不报销移动话费。

科研项目经费(不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校科研基金)以外的项目,原则上不报销预存通讯费(包括预存电话费和网络使用费),如果确需报销的,需要填写《北京交通大学预存通讯费报销申请单》。

10、新办法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差旅费的报销需要提供登机牌,如遇到使用电子登机牌等不能取得纸质登机牌的情况,怎么办?

对于使用电子登机牌(二维码)登机等情况,须将带有乘机人信息、起飞日期、航班信息的值机或登机信息的界面(如手机截屏、网页截图等)打印出来,视同纸质登机牌处理。

对于登机牌不慎遗失或其他不能提供登机牌的情况,可登录信天游(www.travelsky.com/)网站或能提供客票验真的航空公司网站,查询验真信息,打印标记有“客票已使用”字样的网页截图,视同纸质登机牌处理。

若以上都无法提供的情况,须提供相应的行程说明或行程真实性承诺书,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另外,因公出国(境)差旅费报销中,在有因公出国批件和护照签注页的情况下,可以不提供登机牌。

11、新办法中的报销表格从哪里查询下载?

办法中所涉及的报销表格从我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填写,在这里特别提示,所有表格请用B5纸打印(复印)填写。

文字: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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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bjdxw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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