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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日,学校组织多种活动宣传学习宪法。
4日下午,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法学院组织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邀请我校法学院副教授栾志红在科学会堂作《加强宪法实施 完善立法体制》主题宣讲报告。学校教职工代表,研究生、本科生代表近200人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宣传部副部长张立学主持。
报告中,栾志红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和决定中有关宪法的内容,简要介绍了国家宪法日确立的背景。通过中外比较和案例分析,从宪法的含义、宪法的实施和完善立法体制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研究和思考。报告内容充实,深入浅出,对学校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12月4日,法学院组织“法律小常识•跟我来闯关”、“3T普法,跟我来造句”两个活动,通过法律基本常识问答、宪法基本知识造句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和宣传宪法知识。学院还组织30余名同学走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法院举办的宪法日经典案例旁听、法治专题讲座。
近期,法学院院学生会、院青志团联合举办“践行宪法精神•做阳光法律人”第八届普法系列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在校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11月17日,举办“寓法于影”法律电影展播。12月1日,举行“践行核心价值观•共铸法治青年梦”主题升旗仪式暨“秉承宪法精神•做阳光法律人”第八届普法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此外,新媒体的巧妙运用也不断助力活动开展,各项活动在人人网、微信朋友圈、QQ、微博中不断转发传播,法学院还为此创立了“深夜食堂”公众平台,通过开展“普法经典案例微电影on line”活动,展现经典普法案例,使普及法律知识做到随时、随地尽知晓。
法学院院长南玉霞表示:“法学学科要立足专业特点,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立足学校,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并逐步以活动普法、以普法育人,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的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增强全校师生的宪法意识,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背景链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0月28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决定》指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