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由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主办的“高铁走出去战略中的铁路法制研究暨《铁路法》修改问题论坛”在北京交通大学红果园宾馆多功能厅隆重召开。北京交通大学副校长孙守光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中国铁路总公司改革与法律部副主任韩潇、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法规处处长王平出席活动并致辞。来自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及来自全国多所高校、尚公律师事务所的近30名专家学者与会。
孙守光首先向出席论坛的各位领导、嘉宾、同学们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表示铁路行业要发展技术是关键,法制是保障,铁路事业需要法制保障,中国高铁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都离不开法制环境的保障,希望本次论坛能够深入探讨高铁走出去的法律保障以及《铁路法》修改的热点问题,为支撑我国高铁走出去、促进我国铁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宝贵的支持。
中国铁路总公司改革与法律部副主任韩潇、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法规处处长王平分别致辞。法学院院长南玉霞教授主持会议。
在本次论坛上,针对高铁走出去战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陈晓毅和中国铁建国际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赵佃龙就中国高铁走出去战略中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进行了介绍。
与会专家围绕海外铁路工程的项目融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及救济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会专家学者还针对目前《铁路法》修改中的热点问题及司法实践中的铁路客票的性质、铁路客票的退补票、铁路信息公开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本次论坛现场气氛热烈,学者们热烈讨论,集思广益,着眼于研究高铁走出去战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以及《铁路法》修改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地提出、分析并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为我国高铁走出去战略中法制建设以及《铁路法》的修改献计献策,是国内首次专项探讨防范高铁走出去战略法律风险的学术论坛。
近年来,伴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和实施,高铁走出去战略已有了实质性进展,我国已与印尼、老挝、泰国、英国、美国等国在铁路方面开展正式合作。在国家大力推动高铁走出去的进程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控,是铁路“走出去”战略实施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由于我国有关法律规范尚不完善以及铁路企业对境外法律制度的不了解,铁路企业推进境外铁路合作时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影响高铁走出去战略的成果。因此及时完善我国《铁路法》,研究外国铁路及投资法律制度,已成为保障我国高铁走出去战略的健康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次论坛的召开以此为背景,旨在研究如何防范高铁走出战略中的法律风险,助推高铁走出去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