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律意识,7月5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邀请我校法学院副院长李巍涛副教授,为学院全体教职工作了学习《宪法》和《监察法》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会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吴萱主持。
李巍涛教授用生动的语言和丰富的案例,从公法和私法的界分,到我国现行《宪法》制定和修改的历程、新时代首次修改宪法的时代背景、主要内容、重大历史意义,以及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从“为什么监察”“监察谁”“谁来监察”“监察什么”“怎么监察”“谁来监督监察者”六个方面,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解读了《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和法律适用。他强调,监察法的出台意味着力量的整合、手段的赋予、对象的扩展,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更意味着党中央“斩虎除蝇”的反腐决心。李巍涛教授还特别针对“教学管理与监察”,从身份认定、工作性质、法律后果三个方面,密切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将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监察法的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引导大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吴萱书记指出此次报告会为学院全体教职工普及了宪法的基本概念,深度解读了监察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为大家深入学习理解《宪法》和《监察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指导。她强调监察法中将教学、科研等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明确列为了监察对象,作为守法主体的我们,一是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任何时候都要从紧从严、任何时候都要接受监督。二是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学院近期修订和梳理学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也是进一步筑牢这个“笼子”,希望全体教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筑牢廉洁从政意识,树立良好道德操守,用法律和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更好地用法治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