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引用过隋代王通《中说》中的一句话“自知者英,自胜者雄”,只有“自知”“自胜”,才能“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从而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什么“自知”“自胜”的人可以称得上“英雄”?对此,我们需追本溯源,理清“自胜”与雄强之间的关系。
“自知”“自胜”这两个概念并非王通的发明,早在春秋末期的老子便已提出。《道德经》第三十三章载:“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在老子看来,能够认识别人的人是聪明的,能够认识自己的人是明智的;能够战胜别人的人是有力量的,能够克制自己的人是强大的。显然,“自知”“自胜”是一件更困难、更切身的事,“自知”“自胜”是“知人”“胜人”的前提条件。《文子·符言》载:“欲胜人者,先自胜。”
为什么“胜人”先须“自胜”?《文子·下德》载:“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能强者,必用人力者也;能用人力者,必得人心者也;能得人心者,必自得者也。”一个人或组织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们善于借助、使用他人的力量。什么人最容易获得帮助呢?谁“得人心”,谁就能获得帮助。所谓“得人心”,就是做人做事为人们所认可、喜欢。“得人心”并不靠迎合,而是靠“自得”,“自得”而后“得人”。
一个在工作中“自得”的人,做工作对他来说,不再仅仅是为了谋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做好一份事业,实现自我的价值。因此,他对待工作的态度是“敬”,这就是所谓“敬业”。如何“敬”?程子说:“主一之谓敬。”心有所止,从而心主一处,当一个人专注甚至陶醉于他所做的工作时,辛苦变成了充实,变成了内在的生命力的自然挥洒,此时的他最为畅快,乐在其中、自得其中,他的工作成绩的获得也最为坚实。反之,如果试图通过迎合“得人心”,“得人之得”“适人之适”,便不再“自得”“自适”。汉代严遵也解释说:“不自胜,则无以自得,不自得,则无以得人。”
但仅在事业中“自得”还是不够的,做事还须做人,还须在为人处世中“自得”。《文子·符言》说:“能得人心者,必自得者也,自得者,必柔弱者。”守柔不是一个软弱、懦弱的人采取的策略,也不是一个人处于弱势的时候采取的策略,相反,它是一个人处于强势地位时积极采取的一种选择与持守,是“知其雄,守其雌”“知其荣,守其辱”。也就是说,当我们工作取得了业绩时,不去骄矜自是,更不居功炫耀,而是继续诚恳踏实地工作,这便是守柔“自得”。
在这里,“知”意味着行为者对自身所具备的能力、地位及所处态势的洞察,在“知”的前提下,“守”成为一种自觉的选择与持守,不再是向外用力,而是向内用力,所以老子说:“守柔曰强。”而自觉的持守也就是一种“自胜”。由此,“自胜(守柔)”可以“自得”,“自得”可以“得人心”,“得人心”者“胜人”。“自胜”与“胜人”之间的内在逻辑以人心为中间环节展开。王安石说:“自知然后自胜,自胜可以自足,自足者不为名利诱惑,然后可以行于道。”据王安石的解释,“自胜”便成为一个价值选择的问题。
既然“自知然后自胜”,那么,如何“自知”?范应元解释说:“人能虚静,则可以知人,可以自知。”而虚静又可以说是人之“自胜”的结果,由此,“自知”与“自胜”展开为一个不断互相促进、开放循环的过程。
老子“自知”“自胜”的观念还为儒家所接受。例如,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朱熹注:“克,胜也。己,谓身之私欲也。”战胜私欲也就是“自胜”(河上公注:“自胜己情欲”)。而《荀子·子道》篇说“智者自知”则是对“自知者明”的化用。今天我们要走好新的长征路,就应该通过“自知”“自胜”而“知人”“胜人”,从而实现个人价值与民族复兴。
(作者为北京交通大学文化教育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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