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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26 来源:体育部 作者:李歆鑫

我校获首都高校体育工作评估优秀学校、阳光体育联赛“校长杯”“阳光杯”“朝阳杯”等3块奖牌、2个奖杯

2022年8月23日-24日,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第六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在顺义召开,北京市77所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参加会议。会上进行了相关表彰,我校荣获大会表彰的所有奖项:我校荣获首都高校2018年至2021年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副校长闫学东荣获优秀校长,我校荣获首都高等学校2021年阳光体育联赛优胜学校“阳光杯”和“朝阳杯”,原北京市大学生排球协会秘书长、我校离退休教师曹振春荣获体育协会突出贡献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首都高校2018年至2021年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评估工作中,我校名列第3,仅次于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

理事(扩大)会议是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一年一度的大会,是对前一年工作评估总结、交流研讨,对下一年工作部署的重要会议,本次会议参会人员有教育部体卫艺司体卫处处长陈蓓蓓,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副主席申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体卫处副处长张志华,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席郝光安、秘书长张威和所有在京相关领导,以及来自首都70余所高校体育部主任和书记。大会由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秘书长张威主持。我校体育工作分管校领导闫学东,体育部主任崔迎春、书记兼副主任梁凤波、副主任赵暘、原体育部主任郑超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内容有北京市大体协2021年工作总结,表彰首都高校2018年至2021年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和优秀校长,表彰2021年首都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联赛“阳光杯”“朝阳杯”获奖学校,表彰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突出贡献奖,分会工作交流,技术交流,首都高校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评估总结,分部工作交流,分部总结,会议总结及2022年工作部署。

首都高校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检查评估工作每四年进行一次,是对首都高校体育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提升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整体水平,北京市教委对首都高校开展了《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检查评估,本次评估时段为2018-2021年。我校积极迎评,在副校长关忠良和闫学东的亲自指导下,校体委、体育部认真梳理我校体育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工作亮点,以良好面貌迎接评估检查,形成4万余字的自评报告和其它相关材料。经过半年多的自评自查、集中复评、答辩复审三个阶段,我校体育工作得到市教委、大体协的充分肯定,荣获2018-2021年度首都高校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和“优秀校长”称号,名列第3,仅次于清华、北大,为历史最高排名。

北京大学生体育协会“阳光杯”体育联赛是指在首都高校开展的奥运会比赛项目,包括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等17个项目,“阳光杯”积分是各个高校在该项目上的得分,包括高水平学生比赛得分、普通学生比赛得分。北京大学生体育协会“朝阳杯”体育联赛为群众性体育竞赛,包括跳绳、踢毽、龙舟、体育舞蹈、拓展、科报会等21个项目的评比。

在历届大会中,我校均有获得相关奖项,但今年是我校首次获得会上表彰的全部奖项,共计3块奖牌、2个奖杯。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学校领导的亲切关怀,离不开各部处学院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体育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对照检查评估结果,认真总结,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以评促建的作用不断深化和长期有效,继续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为根本,加强管理,勇于创新,真正做到以体育人、以体铸魂,不断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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