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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9-23

教育部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专项检查组来我校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23 17:09:27

 Hze北京交通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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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的统一部署,教育部第三专项检查组一行3人来到我校,就《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为期一天的专项检查。校党委书记曹国永同志主持汇报会并致欢迎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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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组长由教育部人事司副巡视员殷长春担任,检查组成员有教育部人事司高校领导干部一处调研员张总明、湖南大学纪委监察处处长于祥成。我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全体中层干部与各单位班子成员、党风监督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教师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参加了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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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会上,检查组组长殷长春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他强调,在部属高校中开展专项检查,是中央交给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措施,是加强风险防范、规范权力运行的有效途径。本次专项检查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检查督导,起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提高的作用,切实解决高校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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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吾佴代表学校党委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廉政宣传教育、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日常监督与专项治理、下一步工作设想六个方面,向检查组汇报了我校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准则和教育部“十不准”的情况。
 
此次检查依照专门制订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实现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上级考评、学校自查与群众参与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查整改相结合。
 
  期间,检查组组织了与会人员对我校校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贯彻落实《规定》、《准则》和“十不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查阅了我校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的量化考核支撑材料。召集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院系负责人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以及教师代表对我校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情况进行了座谈。
 
 在全面、细致考察和了解学校落实《规定》、《准则》和“十不准”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检查组形成了检查意见,并向学校领导进行了反馈。

 Hze北京交通大学新闻网

文字:摄影: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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